浙江省电力公司为响应党中央很近作出的在"十一五"时期建造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定,做好农网改造后续发展作业,推进农网可持续发展,决定在"十一五"时期启动新农村电网建造与改造作业,并出台了《浙江省电力公司新农村电网建造与发展作业指导意见》。据悉,在指导意见明确指出,对35千伏及以下农网建造改造,由县供电企业作为投资主体。此次新农村电网建造与改造的重点是:220、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配套的35、10千伏项目,35千伏布点及改造、10千伏(特别是县城区)及以下配网、没改造过的老旧村、负荷增长快可靠性低的区块等。
相关内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