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JR铜绞线生产过程中的环保排放需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标准,重点控制废气、废水、固废、噪声四大类污染物,确保符合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 16297-1996)、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 8978-1996)、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》(GB 5085.7-2019)等法规要求。以下是具体排放标准及控制措施:
一、废气排放标准与控制
1. 主要污染源
拉丝工序:拉丝液加热挥发产生的油雾(VOCs);
退火工序:铜丝加热时表面残留润滑剂燃烧产生的烟尘(颗粒物);
绞线工序:绝缘材料(如PVC)加热时释放的氯化氢(HCl)(若含氯绝缘层)。
2. 排放标准
| 污染物 | 国家标准(GB 16297-1996) | 地方标准(以江苏为例) | 监测方法 |
|---|---|---|---|
| 颗粒物(PM10) | ≤120 mg/m³(15m高排气筒) | ≤80 mg/m³(重点区域) | 重量法(GB/T 15432-1995) |
| 非甲烷总烃(NMHC) | ≤120 mg/m³ | ≤60 mg/m³(重点区域) | 气相色谱法(HJ 604-2017) |
| 氯化氢(HCl) | ≤100 mg/m³ | ≤50 mg/m³(重点区域) | 离子色谱法(HJ/T 27-1999) |
3. 控制措施
油雾治理:
安装静电式油雾净化器(净化效率≥95%),处理后排放浓度≤10 mg/m³;
定期清理集油盘(每班次清理1次),防止二次污染。
烟尘治理:
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(过滤精度≤1μm,除尘效率≥99%),颗粒物排放浓度≤10 mg/m³;
退火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(NOx排放≤200 mg/m³)。
氯化氢治理:
若使用含氯绝缘层,需配备碱液喷淋塔(pH值控制在9~11,去除效率≥90%),HCl排放浓度≤10 mg/m³;
定期更换喷淋液(每3天更换1次),避免吸收饱和。
二、废水排放标准与控制
1. 主要污染源
拉丝液废水:含矿物油(500~2000 mg/L)、COD(3000~8000 mg/L);
设备清洗废水:含铜离子(10~50 mg/L)、重金属(如锌、镍);
生活污水:含COD(300~500 mg/L)、氨氮(30~50 mg/L)。
2. 排放标准
| 污染物 | 国家标准(GB 8978-1996) | 地方标准(以浙江为例) | 监测方法 |
|---|---|---|---|
| pH值 | 6~9 | 6~9 | 玻璃电极法(GB/T 6920-1986) |
| COD | ≤100 mg/L(一级标准) | ≤50 mg/L(重点区域) | 重铬酸钾法(GB/T 11914-1989) |
| 氨氮 | ≤15 mg/L | ≤8 mg/L(重点区域) |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(HJ 535-2009) |
| 铜离子 | ≤1.0 mg/L | ≤0.5 mg/L(重点区域) | 原子吸收光谱法(GB/T 7475-1987) |
| 石油类 | ≤10 mg/L | ≤5 mg/L(重点区域) | 红外分光光度法(HJ 637-2018) |
3. 控制措施
拉丝液废水处理:
隔油池去除浮油(去除率≥80%);
气浮机去除乳化油(去除率≥90%);
MBR系统降解COD(去除率≥95%),出水COD≤50 mg/L。
采用“隔油+气浮+膜生物反应器(MBR)”组合工艺:
设备清洗废水处理:
安装离子交换树脂塔(铜离子去除率≥99%),出水铜离子≤0.1 mg/L;
定期再生树脂(每2周再生1次),再生废液按危废处理。
生活污水处理:
采用A²/O工艺(厌氧-缺氧-好氧),出水COD≤30 mg/L、氨氮≤5 mg/L,达标后回用于绿化灌溉。
三、固废排放标准与控制
1. 主要固废类型
| 固废名称 | 危险特性 | 产生环节 | 年产生量(吨) |
|---|---|---|---|
| 废拉丝液 | HW09(油/水混合物) | 拉丝工序 | 50~100 |
| 废离子交换树脂 | HW13(有机树脂类废物) | 设备清洗废水处理 | 5~10 |
| 废退火炉耐火材料 | HW49(其他废物) | 退火炉检修 | 2~5 |
| 铜屑/铜粉 | 一般固废 | 绞线工序(边角料) | 200~500 |
2. 处置标准
危险废物:
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(如危废经营许可证编号:A类-金属压力加工),转移需填写五联单;
贮存场所需符合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》(GB 18597-2023),设置防渗、防雨、防流失设施。
一般固废:
铜屑/铜粉可回炉重炼(回收率≥98%),需与回收商签订长期合作协议;
废包装材料(如纸箱、塑料袋)需分类存放,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处理。
四、噪声排放标准与控制
1. 主要噪声源
拉丝机:85~95 dB(A);
绞线机:80~90 dB(A);
风机/水泵:75~85 dB(A)。
2. 排放标准
| 时段 | 国家标准(GB 12348-2008) | 地方标准(以广东为例) |
|---|---|---|
| 昼间(6:00~22:00) | ≤65 dB(A)(3类区) | ≤60 dB(A)(重点区域) |
| 夜间(22:00~6:00) | ≤55 dB(A)(3类区) | ≤50 dB(A)(重点区域) |
3. 控制措施
隔声:
设备基础安装减震垫(降低振动噪声10~15 dB(A));
车间墙壁铺设吸音棉(厚度≥50mm,降噪系数NRC≥0.8)。
消声:
风机出口安装阻性消声器(插入损失≥20 dB(A));
排气筒设置扩散段(降低气流噪声10~15 dB(A))。
合理布局:
将高噪声设备(如拉丝机)集中布置在车间中部,远离厂界;
厂界种植隔音林带(宽度≥10m,降噪效果5~10 dB(A))。
五、环保合规管理建议
建立环保管理制度:
编制《环保操作规程》,明确各工序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;
每月开展环保自查(重点检查废气处理设施运行记录、危废台账)。
安装在线监测系统:
在排气筒安装VOCs在线监测仪(数据实时上传至环保部门平台);
在废水总排口安装COD、氨氮在线分析仪(误差范围±5%)。
开展清洁生产审核:
每3年进行清洁生产审核(如2023年某企业通过审核,废气排放量减少20%);
推广绿色工艺(如用水溶性拉丝液替代矿物油基拉丝液,减少VOCs排放)。
应急管理:
编制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》,配备应急物资(如吸附棉、中和剂);
每半年组织环保应急演练(模拟油雾泄漏、废水超标等场景)。
结论
TJR铜绞线生产需严格管控废气(颗粒物≤80 mg/m³、VOCs≤60 mg/m³)、废水(COD≤50 mg/L、铜离子≤0.5 mg/L)、固废(危废100%合规处置)、噪声(昼间≤60 dB(A))四大类污染物,通过“源头控制+过程治理+末端达标”的全流程管理,确保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标准。实施关键: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(如SGS、华测检测)进行合规性验证,避免因超标排放面临行政处罚(单次罚款可达100万元)或停产整顿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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