铜绞线生产中的废气排放标准需结合其生产工艺环节,依据国家或地区环保法规进行严格管控。主要涉及熔炼、连铸连轧、拉丝退火等环节的废气排放,重点控制颗粒物、二氧化硫(SO₂)、氮氧化物(NOₓ)、铅(Pb)及其化合物等污染物。以下从国内标准、国际参考、主要污染物限值、监测与管理四个方面展开说明:
一、国内主要废气排放标准
中国对铜绞线生产废气排放的管控主要依据以下标准,企业需同时满足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(地方标准通常更严格):
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 16297-1996)
颗粒物(PM):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 mg/m³(部分工艺可能要求≤30 mg/m³)。
二氧化硫(SO₂):最高允许排放浓度960 mg/m³(熔炼环节可能单独管控)。
氮氧化物(NOₓ):最高允许排放浓度420 mg/m³。
适用于铜绞线生产中无专项标准的废气排放环节(如辅助工序产生的粉尘)。
关键限值:
《铜、镍、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25467-2010)
专门针对铜冶炼及加工行业,覆盖铜绞线生产中的熔炼、连铸连轧等核心环节。
关键限值(以现有企业为例):
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(mg/m³) 单位产品基准排放量(kg/t产品) 颗粒物(PM) 30 0.15 二氧化硫(SO₂) 400 2.0 氮氧化物(NOₓ) 300 1.5 铅及其化合物(Pb) 0.2 0.01 地方标准(以江苏省为例)
颗粒物排放浓度≤20 mg/m³(重点区域≤10 mg/m³)。
SO₂排放浓度≤100 mg/m³(熔炼环节)。
增加挥发性有机物(VOCs)管控(如拉丝润滑油挥发)。
《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DB 32/4041-2021)对铜加工行业提出更严要求:
二、国际参考标准
欧盟《工业排放指令》(IED, 2010/75/EU)
颗粒物:≤10 mg/m³(连续监测)。
SO₂:≤200 mg/m³(使用低硫原料时≤50 mg/m³)。
铅:≤0.05 mg/m³(重点管控重金属)。
对铜冶炼及加工行业设定严格限值:
美国《国家污染物排放消除系统》(NSPS)
颗粒物:≤0.02 gr/dscf(约0.08 kg/t产品)。
SO₂:根据燃料硫含量动态计算,通常≤0.5 lb/MBtu(热值单位)。
针对铜熔炼炉的排放标准:
三、铜绞线生产各环节废气排放重点
熔炼环节
安装布袋除尘器(效率≥99%)或电除尘器。
采用低硫燃料(如天然气替代重油)或脱硫装置(湿法脱硫效率≥90%)。
熔炼炉密封设计,减少无组织排放。
污染物:颗粒物、SO₂、NOₓ、铅及其化合物(若使用含铅原料)。
控制技术:
连铸连轧环节
局部排风罩+布袋除尘器(粉尘排放浓度≤10 mg/m³)。
油雾净化装置(如静电式油雾收集器,效率≥85%)。
污染物:氧化铜粉尘、润滑油雾。
控制技术:
拉丝退火环节
退火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(NOₓ排放浓度≤50 mg/m³)。
安装VOCs治理设施(如活性炭吸附+催化燃烧,效率≥90%)。
污染物:退火炉燃烧废气(CO、NOₓ)、润滑剂挥发VOCs。
控制技术:
绞线加工环节
移动式除尘器或中央集尘系统(排放浓度≤5 mg/m³)。
污染物:少量粉尘(束丝、复绞过程)。
控制技术:
四、监测与管理要求
自动监测系统(CEMS)
熔炼炉、退火炉等主要排放口需安装CEMS,实时监测颗粒物、SO₂、NOₓ浓度。
数据保存≥3年,并联网至当地环保部门。
手工监测频次
颗粒物、SO₂、NOₓ:每月至少1次。
铅及其化合物:每季度至少1次。
VOCs:每半年至少1次(若涉及)。
超标处罚
根据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,超标排放可处以10万~100万元罚款,情节严重者停产整治。
五、企业合规建议
源头控制
优先使用低硫原料(如阴极铜)和无铅添加剂。
优化工艺参数(如熔炼温度、退火气氛),减少污染物生成。
末端治理
采用“除尘+脱硫+脱硝”组合工艺,确保达标排放。
定期维护环保设备(如更换布袋、补充脱硫剂),避免效率下降。
碳污协同治理
结合碳排放管理,优先使用绿电(如光伏、风电)替代化石能源,减少间接排放。
六、总结
铜绞线生产废气排放标准以颗粒物、SO₂、NOₓ、铅为核心管控对象,国内标准(如GB 25467-2010)与国际先进水平逐步接轨。企业需通过源头替代、工艺优化、末端治理等措施实现达标排放,同时满足监测与报告要求,避免环保风险。随着“双碳”目标推进,未来可能进一步收紧VOCs、二氧化碳等排放限值,建议企业提前布局低碳技术(如氢能熔炼、电加热退火)。
相关内容